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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伟:提倡公平、高效、激励与规范相结合的数据价值分配机制

2020-09-07 17:53:35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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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信息化百人会主办,阿里研究院、北京信百会信息经济研究院、新华网承办的“2035数据治理论坛”,于9月5日在北京举办。会上,数据生产力课题团队正式发布了《数据生产力:新动能,新治理》研究报告,系统阐释了“数据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和作用。

在会议上,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顾伟以《数据财产权益分配与激励机制》为主题,从产业实践角度分享了对数据产权问题的思考。顾伟表示,在数据创造价值的过程中,数据本身不能带来价值,需要跟劳动、资本、土地等传统要素结合起来,才能实现资源整合、投入替代、价值倍增的作用。

数据具有可复制性、开放性、多元价值和非竞争性等特性,人类个体生活越来越处于高度数据化的环境里,传统产权理论越来越难解释数据产权问题。基于此,顾伟认为,当前数据财产权益保护是场景化保护。数据财产价值,强烈依赖于应用场景,无法脱离场景来讨论数据价值。

顾伟表示,法律是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多个维度,基于实际场景保护数据财产权益。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法院认可数据的财产权益。在产业实践中,各方通过合同方式确定数据财产权益分配。例如,阿里、亚马逊、腾讯等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开放平台,就是依照合同对数据财产权益进行分配。

在数据财产权益问题上,顾伟表示,司法判决、合同确定权益分配的劣势在于只能解决个案或者合同双方问题。所以,从实务角度来说,数据财产权益的分配,需要建立起公平、高效且激励与规范相结合的数据价值分配机制。“当前迫切的是确认数据记录者、加工者的财产权益,以激励更多的数据生产和加工,更好赋能数字经济的参与方。”顾伟说。

具体到细节,顾伟谈到,首先,要以实现对数据信息形成利用激励和同等程度的保护激励为基本目标,确定平台在数据保护和利用过程中的尽职免责,以激励平台更好地利用和保护数据。其次,数据财产权益分配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共赢机制。无论是平台、商家、消费者都在享受数据红利,平台基于大数据利用和赋能实现平台价值提升,商家利用大数据可实现经营效率提升,消费者能享受越来越个性化和智能化服务。

50余位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国家信息中心、清华大学、中国信通院、毕马威、阿里巴巴等学术界、产业界的专家学者、一线实践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与会2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数据生产力和数据治理等议题展开了深度研讨,阿里巴巴等企业分享了数据治理的前沿实践。聚焦数据要素和数据治理,汇聚国内顶级专家,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推动了社会各界对数据生产力和数据治理的深度认知。

【责编: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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