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驾车被查 延安宝塔区5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2020-08-28 17:18:01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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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塔区纪委通报五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宝塔区柳林镇麻塔村村委会主任茆志龙酒驾问题。
宝塔区柳林镇麻塔村村委会主任茆志龙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扣。延安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作出暂扣其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1月,茆志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宝塔区青化砭镇新庄科村党支部党员王锦山酒驾问题。
宝塔区青化砭镇新庄科村党支部党员王锦山酒后驾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南河滨高苑大桥公路处时,弃车跳桥。宝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天,缓刑考验期2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8年11月,王锦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宝塔区柳林镇槐树村党支部党员李涛酒驾问题。
宝塔区柳林镇槐树村党支部党员李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扣。宝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考验期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8年11月,李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宝塔区甘谷驿镇何村村委会主任冯震荣酒驾问题。
宝塔区甘谷驿镇何村村委会主任冯震荣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扣。宝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又10日,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5月,冯震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宝塔区河庄坪镇李家洼村党支部党员郝军酒驾问题。
宝塔区河庄坪镇李家洼村党支部党员郝军酒后驾车,与同方向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致使两车受损。宝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2019年7月,郝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责编: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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