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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销分需面签系误读 交警:在窗口办理不受影响

2018-03-05 17:33:11

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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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系误读

新措施不影响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本报讯(记者 冯晓瑞)西安交警官方微信近日发布,“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系误读,西安交警提醒,不通过网上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员,无需提前备案仍可通过各交警大队警务大厅窗口办理。

据了解,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这一举措,为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了网上处理渠道。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时,既可直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对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进行备案,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足不出户自助处理。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据介绍,因不了解情况,近期不少群众扎堆到西安各交警大队大厅处理交通违法,在此,交警部门提醒,网上自助处理新功能是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渠道,不影响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责编: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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